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里舒服很多。
这天晚上,徐同道像往常一样坐在靠窗的书桌前,看书。
看着看着,他的眉头就皱了。
放下书本,靠在椅子上,眯眼考虑。
他忽然觉得自己最近好像忘了什么事。
仔细想了好一会儿,也想不起来,直到他的目光无意间瞥见桌上的手机,才忽然记起自己之前答应过这个暑假,会给魏春兰写信。
而如今,距离答应她这件事,已经过去半个月,他却还没动笔,完全忘到脑后了。
最近因为考虑组建集团公司的事,还有一些别的事,导致他那天晚上在电话里答应魏春兰的事,完全忘在脑后。
最近她也没再打电话过来。
她最近应该是在老家过暑假,她没手机,打电话应该很不方便,而且,那天晚上的电话里,她把她的收信地址报给了他,他却没把自己的收信地址给她。
也就是说,如果他不先给她写信,或者她不再主动打电话给他,那他们这个暑假,就会断绝联系。
做人要讲信誉。
虽说他前些天,承诺了曾雪怡,将来如果她怀上他的孩子,他会娶她。
但……
上辈子一直没有子女的他,心里对这事还是没太大把握。
而且,魏春兰……
他也确实挺喜欢,喜欢她的内向,喜欢她容易害羞的性子,最主要是她是他重生以来,遇到的最符合他审美的姑娘。
当即,徐同道就拉开书桌抽屉,从里面取出一沓草稿纸,又从桌上的笔筒里抽出一支圆珠笔。
想了想,又把圆珠笔插回去,换了一支黑色钢笔。
钢笔写出来的字,更有质感。
给大姑娘写信,活了两辈子,他还是头一次,挺新鲜的。
因为新鲜,所以陌生。
因为陌生,所以他连写几个开头,都觉得不满意,然后一次又一次撕掉最上面的稿纸,重写。
挺有趣的。
他第一次写的开头是这样的:
魏春兰:
你好!
……
刚写到这里,他就觉得这个称呼太生硬,不像谈恋爱,于是撕了重写。
第二次他写的开头是这样的:
兰兰你好:
阔别有日,你还好吗?你最近在忙什么呢?什么时候有时间再给来一个电话吧?
……
这次写到这里,他又觉得不满意了。
感觉这么写的话,再有几句,这封信就没东西写了,因为更多的话,完全可以等她打电话来的时候,在电话里聊。
……